现实生活中离婚会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一方想离婚往往会遭受对方的抵抗,这种抵抗可能采用多种方式表现出来,比如提出很苛刻的离婚条件、比如反复追究离婚原因、到双方家长面前闹事、怀疑对方出轨开始查手机跟踪等等。结合秦嘉泽离婚律师团队的经验,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对于离婚大概都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消化”,这里的“消化”是指对接受自己必然要离婚的事实,并且考虑清楚自己如何应对、怎么离婚对自己最好。第二种情形则是,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很快接受,双方也能很快的协商一致,那么两人之间的矛盾基本早已存在,双方都清楚会离婚也想清楚了利弊,心照不宣罢了。
那对于上述两种情形的离婚状况,理性人想要离婚第一步应该做什么,才能为自己赢得最大利益呢?本文从法律角度予以阐述。
针对第一种情形,对方抗拒离婚,最好的做法是分居然后隔开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分居,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必须是基于工作原因之外造成的双方分开生活,所以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回父母家还是另行租房、去另外一套房屋生活,分居都是制造法律离婚原因的最好方法,也是快速拉远夫妻关系的方式,让双方有足够的空间想清楚婚姻是否可以挽回——即使到了法院诉讼离婚,如果两人在起诉离婚时仍然住在一起,也是很难成功离婚的,甚至于在美国,起诉离婚后法院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让双方先分居几个月后再详细审理。
隔开双方的经济关系,这主要是为了保护财产,避免造成分居期间双方经济仍然混合,法院以此认定双方婚姻状况良好的情况,也让对方提早适应离婚后的生活状态——对这段婚姻真的死心。如果分居与隔开经济关系很难做到,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让对方认知到必然离婚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