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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但是对方一直在转移财产怎么办?

发布者:秦嘉泽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706人看过

离婚案件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基于诉讼策略角度被告有可能不同意离婚,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法院很有可能顺势不判离婚,原告需要六个月之后再起诉离婚。但是,从实践角度,被告很有可能在第一次起诉之前就在转移财产,这六个月时间内谁也不确定对方会转移走多少财产。

    

面对这种情况,法律提供了其他的维权途径——起诉婚内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起诉时已经有对方一直在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为例保全财产可以在不判离婚后立刻起诉对方婚内财产分割。接下来以北京市朝阳法院最新的(2022)京0105民初61095号案例为大家解释说明。


在本案中,男方白某与女方张某2008年结婚,2015年因男方出轨开始分居,2020年女方发现男方仍然在和别的女性同居,于是就起诉离婚,但是男方表示不同意离婚,随后由于分居证据不足法院判双方不离婚。但是在这次案件中,女方发现男方名下的银行卡中已没有剩余的存款,结合男方的收入情况很显然不对劲,所以即使法院判决双方不离婚,女方在判决生效后以对方转移财产为由要求婚内分割财产。在女方起诉的婚内财产分割案件中,一查银行流水发现男方在得知女方起诉离婚后立马分几笔给自己父亲转了快600万元,最后法院认定男方有转移财产的事实进行了婚内财产分割,判决男方给女方300万元左右。


随后男方又立即另案起诉女方,认为女方也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要求分割婚内财产,也就是案例号为(2022)京0105民初61095号的本案。在本案中,分析银行流水后发现女方也确实有解释不清的过高消费、去向不明的大额转账,所以法院判决女方支付男方部分40多万元。


总的来说,法院不会因为对方转移财产而判离婚,但是有明确的转移财产的行为,那就可以起诉婚内财产分割。只是结合实践经验建议先起诉一次离婚,一方面尽可能争取一次性解决离婚和财产分割问题,另一方面要向法院展示己方离婚的坚决性,否则法院可能会认为不离婚我帮你们夫妻婚内进行财产分割没有必要,而且有逃离夫妻外部债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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