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保险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种类型,继承时的处理有所不同。所以被继承人(死者)生前交的保险是否属于他的遗产,要看所交的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以及人身保险对应的保单约定的受益人是谁。
1.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属于遗产
《保险法》第18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可以看出,“受益人”所存在的范围限定在了“人身保险合同”中,所以说,财产保险中实际上没有“受益人”的概念。但在实践中,由于各个保险机构出具保单时有各种各样的“花式操作”,所以有可能投保人买到的财产保险中也写有“受益人”,但是这里的受益人就不是《保险法》司法解释三中所说的“受益人”。
由于财产保险中没有“受益人”的概念,这时财产保险合同都属于《保险法》第42条规定的“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所以,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都属于法定的遗产,可以被继承。
2.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要看受益人
对于人身保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2民终2613号案例可以大概判断出:如果受益人是被继承人本人,那么保单对应的利益就属于遗产;如果受益人是继承人,那么法院可能判决保单对应的利益归这个继承人;如果受宜人既不是被继承人自己又不是继承人,那么法院对于这部分保单利益很有可能不予处理。
《保险法》第42条的条文基本明确了,人身保险的保险金法律上属于受益人个人的财产。
所以说,如果受益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都是一人,那么在他死后,这笔钱就属于他的财产,自然也就是遗产。如果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这笔保险金就属于继承人个人的财产和其他继承人无关。如果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之外的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这笔保险金归继承人之外的人所有,和继承案件无关,法院大概率会以涉及第三人为由不予处理。
总的来说,被继承人生前购买的保险是否属于遗产,要根据具体的保险投保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