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大额充值、直播打赏,钱是可以要回来的。
2022年5月26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召开发布会,对外发布涉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情况及典型案例,在这些案例中明确了,针对未成年人大额充值游戏、直播打赏是可以把钱要回来的。
未成年人不具有支配大额财产的认知能力。根据《民法典》第19、20、22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下的孩子进行的大额充值、直播打赏,其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发现后反悔,都能要回来。因为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对他大额充值、直播打赏的行为不予以追认,那么这个充值、打赏的行为就是不生效的,游戏后台、主播、网络平台需要退还费用。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这些钱也能要回来,但可能依照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未成年人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等事由,只返还大部分充值、打赏钱财。而关于何为“大额”,法律没有明确进行界定,所以要依照监护人收入情况、花费状况确定。而且这类案件还要结合未成年人所用的平台、机制、提供服务内容综合确定,到底是未成年人、监护人谁进行的充值。
依照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出台的典型案例,有未成年人在网络平台付费阅读了带刺激性、挑逗性文字、裸露画面的内容,最后法院以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判定合同应属无效,被告向原告返还充值钱款,对于账户中的剩余虚拟货币由被告收回处理。
所以一般来说,未成年人大额充值、打赏能把钱要回来,只是监护人一定要负起未成年人管教的责任,并且在发现异常充值后要第一时间联系平台要求退还,否则可能因为未尽到责任并且已经默认孩子可以充值,导致无法追回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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