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起诉和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2、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3、开庭审理。
(一)一审
1、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法院作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法院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5、当事人不服裁定的,应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6、法院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7、排期开庭:法院提前3日向各方当事人发送传票,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也会提前3日公告。
8、开庭审理。
9、若双方可调解的,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10、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11、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二审
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当事人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3、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也会提前3日公告。
4、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5、若双方可调解的,法院可组织调解,并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二审的裁决结果有以下几种: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
7、宣判
8、若二审维持原判的,当事人须自动履行一审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由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9、若不同意二审裁判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但再审申请不影响案件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