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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律师:抗“疫”

作者:陈利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61次举报


前言:

2020农历新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又莫名其妙的疫情打乱了所有人的年度计划,惶惶不可终日。随着国民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发展,仿佛在如履薄冰的环境中又多了一份寒风刺骨。对于大家的生活也同样带来了惶恐、急躁、居安思危、憧憬与蓄势、冷静与探索、机遇与挑战···

这样的的境况的确让人痛定思痛,突如其来的厄运背后是怎样的思索,值得每个人细细品味。

 

 

正文:

 

一、疫情

 

疫情,疫病的发生和发展的情况,是具有较高概率人传人特性的严重流行性、可致死的病变传递。历史上有不少著名的疫病,天花、黑死病、非典等。目前,我国正面临一场非典型性由冠状病毒引起的呼吸系统综合征的肆虐,201912月以来,从我国湖北武汉地区迅速蔓延到全国甚至全球。随着政府一系列的强硬举措和全国各界民众配合,“疫”成果已初步显现,这是振奋人心的,也是不得已的。

疫情期间,关于疫情的新鲜人、新鲜事层出不穷,仿佛我们的视野只聚焦于疫情相关,新确诊人数、疑似人数、治愈数、死亡数、口罩断货、医务人员感染、特效药、红十字、假期延长、复工···

其实,我们还有很多值得关注的问题,一场疫病带给我们的是沉痛的思考也是新希望的开始,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天道好轮回啊,亲!

 

二、疫情期间

 

1、隔离、封锁、延长假期等行政措施是否“有法律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需要采取一些非常措施予以应对,我国多部法律都有规定,比如《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其中《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地方政府应当切断传播途径、必要时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借此说明武汉等地甚至许多一、二、三、四、五线城市采取封闭交通、隔离人群等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如何认定“传播途径”、“扩散的场所”等,是否有权威的法律议释或司法解释予以定性,我们不曾把握,当然我们无法剥离的本我价值判断是自由的,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对法律进行解释,是否形成共鸣、是否表达,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们也关注到了一些明显的“变通”,我所处的北京地区也是高发病的敏感地区,随着疫情的传播本地区也采取了社区“半封闭”管理,出入持证、测体温、登记出行史、居家隔离14天、等,俨然一副半军事化管理,更有一些村居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口特定期间一律不得进入,我想这的确是更严格的管控,却有一点失度了,毕竟疫情不是生活和工作的全部,更不能作为跨越法制的理由,合法的居住权、基本的出行权等应得到保护。

这些手段会给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但也是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大家自觉履行和配合已经起到了显著的效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更大法益,适时适度的牺牲个人较小的法益,是社会需要,也是法律的让渡(不然怎么办呢,先共同抗“疫”再说吧)。我们的体制和行政管理经常被国外资本制国家诟病人权和民主问题,不便多言,但眼前我们在举全国之力抗击疫情的阶段却可以看到上下一心的优势。当然,采取这样的行政管理措施,仍需要严格遵守行政管理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基本原则(请注意,这仍然是行政管理的法律范畴),其中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程序正当、监督与救济等都应该严格被遵守。

着重想说的是比例原则:

以高效防控疫情为重中之重的同时也应保障民众的生活权利,如私产神圣不可侵犯(临时征用可以,但应符合法律规定和补偿)、基本生活条件严格保障(尽量稳定物价、保障物流供应、)、保护劳动就业机会(切莫辜负了众志成城,为小微企业保留生命之光,为脆弱的国民经济留住平坦的前景)···如果保持良好的发展环境,再有五到十年,中国将产生一大批优秀的企业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核心技术成果,在关键的时期需要不屈不挠的意志,能够跨越挫折才能逐步走向平坦,希望这次疫情不要给本就挑战重重的整体经济带来无法弥补的冲击,保持良性发展态势,稳增长、促就业、保平安。

 

2、疫情期间行政部门、司法系统是否运转如常?

众所周知,因为疫情的缘故春节假期延长了,复工、开学的时间一推再推。据我所知,因为疫情的缘故很多行政部门全力支持基层防疫,抽调部分工作人员支持一线,控制原有的密集办事方式,多采用网络办公、延后办公等方式,特殊时期全力支持抗“疫”行动。原有的行政办公能力肯定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但保民生的基本行政工作不容放松。

截止目前,北京地区的公检法、劳动仲裁等部门已经复工,相关司法工作正在逐步恢复,只是尚没有达到“正轨”的程度:

北京大部分看守所发布疫情期间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每个刑事案件办理阶段只配合安排一次会见,非因开庭等特殊环节尽量避免会见;

检察院的工作虽有延期和停滞基本上比较顺利的,阅卷、律师代为申诉、律师发表意见基本可以完成。可能和办公方式较少接触当事人有关系;

法院民事案件的庭审安排2月份和部分3月份的安排均已通知延后、具体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关于财产保全、立案等工作能采取邮寄方式传递资料的建议采取邮寄方式,能采取网络化办理的一律通过互联网办理,这一方面北京法院还是比较先进的,立案统一使用审判信息网,我们也看到有一部分案件采取了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既提高了效率又避免了人员近距离接触(这个比较有意思,通常我们认为是通过审判网站完成视频直播开庭的,但有的视频开庭是通过第三方软件(比如VX视频通话)类似于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的,比较灵活高效);

(这里说句题外话:以往我们认为律师越老经验越丰富,越厉害,但现在不一样了,时代的车轮从未停止脚步,法律规定的更新速度和办案工具的颠覆性更新将逐步淘汰守旧派,那些有活力、善学习的律师新贵将变革律师结构,颠覆过去,拥抱未来!)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也多以延期为主,我们欣喜的看到有地区也开始试点互联网开庭的形式,虽然还在萌芽阶段但我们大胆预言这种形式将会逐步形成流行趋势改变审判活动的现状,这也算此次疫情带来的积极作用吧。

其他的相关部门如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也逐步开始复工,在权利配合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力保基本工作需求的供给。

 

3、中小微企业如何救济?

诚然,这次的疫情给中小微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也许是灭顶的灾难,当然矛盾总是辩共存的,不排除巨大的商机和市场。随着封城、交通管制、隔离、假期延长、复工开学延期等措施实实在在的把人们“被宅”在家里了,直观的是餐饮、旅游等行业的直接受挫,几乎春节旺季的消费潮一页之间化为乌有,紧接着的是零售业、服务业的冲击,随着假期延长、复工延期的措施制造业、工业生产均受到巨大不利影响,立竿见影的是经济市场的低迷,虽然经济指标受到宏观调控的“大力支持”,但无源之水、空中楼阁仍免不了经受世界金融风暴的席卷。在这样的冲击下,让本就让经济下行的整体环境雪上加霜。

也许我们习惯了沐浴于春风和阳光下,市场风云变化却保持了一贯的平稳态势,但现在不同了,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和时代的更迭,新一轮淋漓尽致的洗牌工作正在进行,从十几年前的土地与房产经济、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经济,到现在的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与区块链,等等···我们实实在在的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从生活到经济。这样的大时代值得我们改变自己,适应潮流,下一个风口就在变革和创新中。所以我们看到适应与改变是主旋律。

互联网等新思维。

疫情阻断的是人和人的直接交流,但不会改变我们的工作脚步,互联网思维已经抢先一步帮我们提供了解决办法,企业也可以像今天的法院一样开展网络化办公,是否可以在网上洽谈客户、完成订单、准备生产资料和工人,疫情缓解后第一时间投入生产,以订单、定金、保证金、债权等作为抵御疫情的武器。

控制好人才储备。

我们很不愿意看到大面积的裁员和倒闭、破产,人才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核心,没有军队怎么打仗啊。这一阶段让我想到了我国军队预备役部队和军训制度,眼前的困难可能是资金,但不应该是企业文化的崩塌,经济就像流水一样,不下雨也可以有储备,没有储备也可以准备好储备的决心,等待机会,你没有储备,大家都没有,比拼的就变成了韧劲和智慧。

转型与成本控制。

考验面前总是让我们自我,粗狂的、野蛮的发展方式是否合适,精打细算,勤俭持家,控制成本往往稳定军心的基础。办公场所、人力资源、材料、物流、仓储、甚至是时间都是需要优化的。我们要解决的是现金流的问题,因为现在是和时间赛跑,我们的信用,在这个时候可以作为金钱去用。另外,驻足思考企业的优势和方向是什么,也许和未来的风口有偏差,现在要及时纠正,百废待兴才是有众多机会,切莫错过。第三,大家同病相怜,并购重组、战略合作也许是抱在一起相互取暖的良策,企鹅就是这样繁衍生息、熬过寒冬的。战略在于设计和大刀破斧。

抓住社会救济的稻草。

我们欣喜的看到国务院及多部委、银行等发布了一系列挽救小微企业和整体经济态势的政策,刺激资本流动和缓解资金流压力的基础上也在提高民众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决心(这里我想表达的是决心很重要)。这些政策是极好的,希望企业包括个人积极响应,比如税收、租金、银行贷款、股市行情等等,就连基本物价、基础设施供应等都有临时的调整和政策,大家细心研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

为了活下去而拼尽全力。

企业和个人一样,从来都没有轻易的成功和躺着的巨人,只是切莫忽视了法治环境的红线。前一段时间热议的“996”,其实我不赞成这样的时间安排,却比较认同其理念。成功者是少数人,不努力难成器的,特殊阶段这应该是一种战斗精神,不屈不挠的。

 

迎难而上,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需要专门知识和市场远见的管理者和法律服务者个性化的“私人订制”。为了活下去我们必须有这样的气魄和智慧,敢于选择和开拓。回首过往云淡风轻,身临其境惊涛骇浪,人生嘛,总要有一点回味的资本,你不疯狂怕是要辜负了这个时代!

 

 

三、疫情过后

 

我们大胆设想:当然会以战胜疫情为结果(不然呢,是吧),

 

然后呢?

 

百废待兴,恢复生产是核心。

一场战争的结束往往预示着一个新的市场的形成,适者生逆者亡,我们必须的向前看一步,提早计划和布局。这里就像股市一样,08年股市灾难过后,有众多优质的活下来的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仅仅是12元的水平,和大牛市时的单价不可同日而语,而等到14年牛市时又是直线上升的一路飘红啊,试想:低谷时闭着眼在牛市都赚钱啊!现在就是大好的良机!提早布局、运筹帷幄。

 

因疫情导致的合同纠纷铺天盖地。

“疫情”在法律上的定性问题,“情势变更”还是“不可抗力”?近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这个问题得到了定性,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并不是涉及疫情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的合同都因不可抗力互相免责。这里有认为可控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因根据具体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情况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另外是否有拖延履行、瑕疵履行、不完全履行、未尽到保障损失进一步扩大等义务的情形都应当根据过错程度和情节承担合同义务或责任,请大家提高警惕,不可抗力面前,仍应把“诚实信用的契约精神”放在首位,不扩大、不放任、不造假。

 

诚信,是我们的信仰、更是我们的财富!

 

 

 

后语:

 

不知道明天和灾难谁先光临,生活的每一天都应该积极面对,善待自己,不负爱人,勇于追求。

 

微笑是每个人最美的心境也是最铿锵的勇气!

 

未来已来,大家准备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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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北京-房山区
  • 执业单位:北京熙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36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程建筑、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