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律师

  • 执业资质:1510520**********

  • 执业机构:四川中洽律师事务所

  • 执业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天和苑小区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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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刑事律师:诈骗罪立案标准

发布者:李建华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871人看过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文章来源于: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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