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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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员工犯罪是否一律开除?

发布者:杨大伟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9日|分类:劳动纠纷 |501人看过


答案是可以开除,也就是说是否开除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可以开除员工,且不承担经济补偿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缓刑)、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依据现行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罚的。

 

《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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