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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诉行政机关不履行补偿协议,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发布者:黄莹莹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546人看过


导读:不少被征收人认为,即便是通过法律程序取得补偿权益,则在被征收人与行政机关就征收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时,补偿纠纷就等于得到了彻底的解决。但事实上真的如此吗,实际生活中,征收方不履行已签订的补偿协议的情况屡屡出现,所以,被征收人不要轻易认为,签订了补偿协议就万事大吉了,因为行政机关是否及时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才是被征收人能否最终获取补偿权益的重点。那么,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起诉征收方并要求其履行补偿协议的法律程序中,被征收人需要注意哪些要点呢?本文将针对此问题,进行简要的解析,便于读者朋友们的理解和适用。

一、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及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故,当事人在诉征收方不履行补偿协议时,应当依据前述法律规定,判断案涉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否过期,并一定要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尽快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起诉状的要点内容

被征收人起诉征收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的,最好委托专业律师草拟行政起诉状。若未能委托律师的,也要注意行政起诉状中要明确以下内容:

(一)  关于诉讼请求部分

1、被征收人应写明诉请法院判决征收方应当依照协议履行的具体义务内容或支付金额;

2、被征收人可请求法院判决征收方向被征收人赔偿,就其违约行为所给被征收人带来的损失(如:利息损失、律师代理费等损失),该诉求能否被支持,由法院审理后认定;

3、被征收人应写明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征收方承担。

(二)关于事实和理由部分

1、简要写明案涉纠纷原因和背景,如协议签订时间、与案涉纠纷有关的协议内容;

2、写明征收方履行协议的具体情况及其存在的违约行为;

3、简要写明征收方违约行为所给自身带来的损失、损害结果。

三、如何整理征收方违约的证据

被征收人首先要提供的重要证据就是明确了征收方履行义务依据的《征收补偿协议》。而关于如何整理征收方违约行为的细节证据,则要看协议约定的征收方履行义务的具体内容、方式和条件。如在诉征收方不支付后期过渡费的情形时,被征收人可打印由征收双方确定或由征收方指定的被征收人收取过渡费的银行账户的交易流水,来举证征收方的违约情况。又如在诉征收方不交付安置房的情形时,被征收人可提供《征收补偿协议》,并述明征收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仍未交房的客观事实,并可提交被征收人的租房证明,来印证征收方未能交付安置房的行为已经违反协议约定等事实。最后,被征收人应当注意的是,整理证据要注意思路和逻辑顺序,证据的顺序最好和起诉状陈述的事实顺序相一致,便于法官查明,此外,被征收人要特别注意查看证据中是否有对自身诉讼请求和主张不利的部分,若有请谨慎使用或综合考虑后,选用其他证据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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