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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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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该怎么办?

发布者:黄莹莹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2日|分类:拆迁安置 |2117人看过


导读: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有关征收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开展征收工作,以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现实中,仍然存在有些地方的征收方为规避法定征收程序,通过将被征收房屋认定为是“违法建筑”等方式,拒绝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造成被征收人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后果。那么征收过程中,当在国有土地上的被征收房屋被认定为是违法建筑,该怎么办呢?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简要的解析。

一、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律师解析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征收方应当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对征收范围内的未经登记的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非经该法定程序,征收方不得将被征收房屋直接认定为是违法建筑,且不予补偿。

实际的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将被征收房屋认定为是违法建筑,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故针对征收方不同的处理方式,被征收人也要见招拆招,采取正确的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1、征收方未经法定程序,就直接拆除被征收人房屋,并拒绝补偿的情形

针对此情形,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确认征收方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请求征收方依法进行行政赔偿。

2、住建局或有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被征收人限期拆除房屋的情形

针对此情形,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就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拆除房屋决定等,实质上已经严重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此处需要注明的是,征收方及有关部门对房屋是否为合法建筑的认定极其重要,因为一旦被征收房屋被认定为是违法建筑,则征收方将可能以此为由拒绝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或不对被征收人进行公平补偿;且若不及时纠正征收方或有关部门对被征收房屋性质的错误认定,后续被征收人以房屋合法为由向法院主张征收方应对其进行补偿的有关诉求,可能将不被法院支持。故,被征收人一定要首先扫除自己争取合法合理补偿权益道路上的最大阻碍,才能为后续的维权程序做好铺垫和准备。

3、征收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的情形

针对此情形,被征收人仍有两条救济途径,一是在法院审查征收方提交的强制拆除申请的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及有关证据;二是对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诉,即人民法院对被征收人的申诉进行审查处理,若人民法院发现执行活动全部合法,而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转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并通知申诉人同该行政机关联系;若是人民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等违法,造成损害的,则应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4、征收方未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直接作出征收决定的情形

针对此情形,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确定征收决定违法。法院在查明征收方未经法定程序就将被征收方房屋认定为是违法建筑的事实后,一般也会作出因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故征收决定构成违法的裁判。

最后,需要提醒各位被征收人的是,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就征收方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可能会被法院以前述行为只是征收方作出征收决定前的一个工作环节为由,而认定前述行为不可诉。但由于每个案件的情况不同,征收方具体进行调查、认定、处理方式的不同,故被征收人应咨询专业律师,并获取专业法律建议,来判断征收将被征收房屋认定为是违法建筑等相关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以便被征收人能及时通过正确的法律程序来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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