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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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专职律师执业3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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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周六上班可以拒绝吗

作者:王立江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9次举报


公司要求周六加班,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一、公司要求周六上班可以拒绝吗

1、公司要求周六加班,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试用期内在节假日加班有加班工资

按规定,试用期内的员工属于正式的员工,从公司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所以,试用期内在节假日加班是有加班工资的。

并且,支付加班工资时,公司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1、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王立江,从事律师工作28年,曾任工商局合同处处长、兼劳动争议仲裁员。经验丰富,特别擅长合同纠纷、建筑工程等相关领域。本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绍兴
  • 执业单位:浙江龙山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619********6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法律顾问、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