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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

2019年05月11日 | 发布者:胡兵 | 点击:78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案件回放:2018年1月15日,祝先生找到我,其自述:2017年7月,其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某某小区的工地上工作时,因工地的脚手架松动导致其从高处坠落受伤,受伤后被工友及时送到了武汉市汉阳医院住院治疗了2个多月,该次


案件回放:2018年1月15日,祝先生找到我,其自述:2017年7月,其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某某小区的工地上工作时,因工地的脚手架松动导致其从高处坠落受伤,受伤后被工友及时送到了武汉市汉阳医院住院治疗了2个多月,该次事故造成了祝先生右股骨近端粉碎性骨折、股骨颈骨折、右手第4掌骨骨折和右侧前肋骨骨折等。在住院治疗期间,包工头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用。后,包工头无力承担后续的赔偿遂找到本律师。

祝先生询问:我这个工伤后期怎么进行,我的情况能够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祝先生的问题是目前在建筑工地上受伤后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律师对其进行了法律知识的讲解,首先,对于在工地上受伤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个是工伤赔偿的法律关系,另外一个是侵权的法律关系,这两种法律关系带来的赔偿结果是不一样的。其次,在工地上受伤不是一定就是工伤。工伤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必须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而在工地上受伤,核心是要确定用人(用工)单位和受伤者是否是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可能认定工伤,不然就只能按照侵权纠纷来处理。最后,如果是工伤则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及诉讼等,如果是侵权则可以直接诉讼。

在向祝先生讲解了以上法律知识后,律师详细询问了祝先生的情况,在了解到了祝先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后,建议祝先生按照工伤的法律关系来处理。因按照工伤来处理这个案子的时间有点长,但是赔偿的金额多,且还可以得到其他的工伤赔偿金额,故对祝先生非常适用。祝先生在听取了本律师的建议后,当场进行了委托。

案件处理过程: 该案经过本律师介入后,为祝先生申报了工伤认定,武汉市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祝先生的受伤为工伤,后被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致残程度为九级。2019年1月,蔡甸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裁决赔偿金额为25万多元。后公司不服,诉讼至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赔偿金额为25万多元,后执行中达成和解结案,该案祝先生对赔偿结果非常满意。

律师释法:目前,工伤认定方面的法律主要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在工地上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难点就在于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因现在的施工工地大多是层层转包、分包的,在实际受伤者时,其上会有多个用工主体,比如包工头、劳务公司、施工单位等,且上述主体大多没有公司性质,很多为挂靠,从而导致劳动关系的认定相当的困难。另外,如果进行工伤赔偿周期会很长,受伤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不强,工伤赔偿的效果也不明显。专业的工伤律师会详细询问受伤者的情况并分析利弊后,方可给受伤者一个合理的建议,不然受伤者可能因现实的情况导致生活出现困难从而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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