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北京某公司甲与另一公司乙是关联公司,2013年10月起至2017年6月,甲公司为乙公司代缴社保、公积金和医疗互助金,共计858556元。2017年6月,乙公司跟换了实际控制人。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偿还剩余未归还代缴款311232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2018年1月4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律师观点:
关联公司,如很多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在业务和经济账目上往往十分混乱,一旦后来关联关系发生变动,常常发生法律纠纷。此案,事实清楚,为减少诉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