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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作者:李斌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9次举报

一、合伙协议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1、个人合伙协议可以自行约定出现某情形的时候拥有解除的权利。则合同约定情形出现,协议双方可以依照合同予以解除。

2、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具备,可以要求解除。

3、合伙各方就解除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该合伙协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要注意,要想解除合伙协议,除非具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否则要双方当事人自愿才行,不然就会面临着违约金的赔偿问题。以上内容就是天津合同纠纷律师李斌为您整理的关于“合伙协议的解除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李斌律师,他会给您最专业的回答。


李斌律师,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工学学士。从事多年公司、企业法务工作。熟悉民商法、行政法、刑法、诉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武清区
  • 执业单位: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20120********0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