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莉兼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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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寻衅滋事的处理是什么

作者:廖莉兼职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7次举报


一、缓刑期间寻衅滋事的处理是什么

1、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对撤销缓刑的有关规定,对缓刑期间寻衅滋事的处理是:撤销先前缓刑的判决,然后将寻衅滋事和先前的罪名数罪并罚,做出一个新的判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寻衅滋事是否可以判缓刑

可以。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廖莉,博士,上海新惟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政府公派美国留学一年,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代表。长期从事法律实务与理论研究,具有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宝山区
  • 执业单位:上海新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10120********38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