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雅唯律师网

以专业、严谨的业务知识为基础,以解决客户的根本问题为己任

IP属地:湖北

杜雅唯律师

  • 服务地区:湖北-十堰

  • 主攻方向:交通事故

  • 服务时间:08:00-23:59

  • 执业律所:湖北豪坤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986913359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提供劳务受损害纠纷答辩状

发布者:杜雅唯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8日|分类:民事答辩状 |2469人看过举报

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我所接受白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受伤时未到达劳动岗位,不应当认定为提供劳务时遭受损害的情形。

原告的主要工作是在帮打桩浇灌混凝土的工人递材料,在山坡之上,原告受伤时,并未到达工作岗位,不属于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所以不应当认定为提供劳务遭受损害的情形。

二、原告在受伤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属于自身行为不当,应当相应的过错责任。

原告乘坐白xx的车辆到达受伤地,车辆刚一停稳,还未等白xx从驾驶室出来打开后面护板,就自行踩踏车轱辘往下蹦。原告自身未查明当时环境是否安全即往下蹦,是导致自身受伤的主要原因,存在重大过错,属于自身行为不当,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

三、原告受伤当天未及时就医,对骨折的损害后果与本次受伤的因果联系,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受伤时间为201972号,受伤之后白xx委托冉xx骑摩托车将原告送往家竹村卫生室,原告自己放弃治疗回家静养,直至24号才前往医院拍片检查。骨折的形成时间与受伤之时间隔巨大,无法确认骨折是否是受伤当时形成,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四、被告主张的各项费用过高,以质证为准。

五、被告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不应当支持精神损失费。

六、对其伤情构成伤残存在异议,在原告提供伤情X光片及X光检验报告后,请求法庭给予7天时间确认是否申请重新鉴定及鉴定项目。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十堰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986913359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60740

  • 昨日访问量

    7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杜雅唯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