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在刑法中的描述是这样的: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法条中蕴含着5个条件,只有当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时,才属于正当防卫。
①原因正当,对方的违法行为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能是自己假象的或者误解的。
②时间正当,一般情况下,应在对方的违法行为正在进行时防卫,若没开始或者已经结束的,则不能进行防卫。少数财产性犯罪可以在违法行为结束后进行防卫,如:你发现有人偷了你的包,当对方偷完之后,违法行为虽已结束,但你仍可以去追回你的包。
③对象正当,你所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不能伤及无辜。
④目的正当,你防卫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不能是其他任何目的,不能故意挑唆对方先动手,然后营造自己“正当防卫”的假象。
⑤限度正当,除了一些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没有限度要求,其他情况下,防卫都不可以超过一定的限度,也就是你的暴力程度不要超过对方的暴力程度。
总结一下,对于一般的正当防卫来说,就是不要先动手,对方停你就停,不伤及无辜者,不能心思不纯,不能比对方还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