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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定损太低,该怎么办

作者:雷小强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103次举报

在实践中,财产类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汽车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保险公司理赔的,其往往会将损失定得较低,远远低于车主的心理预期。

这时,该怎样做,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高定损数额,让保险公司的理赔更合实际损失:

1、保留后事故的相关证据资料。

当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车辆损毁严重,在报警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并要求定损员必须现场定损。若保险公司(定损员)表示难以现场定损的,一定要记录下事故现场,如拍照片、录像等。这样,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往往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定损金额。

2、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

车辆发生损缺,保险公司定损员出具定损单,如果定损价格与实际修理费用差距较大应拨打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并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如果保险公司不重新定损,或重新定损的金额仍然过低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3、要求修理厂、物价局等能对财产损失进行鉴定的正规机构,对财产损失进行定损,并出具相关单据。

通常情况下,当车辆撞损,保险公司定损太低或不满保险公司定损的,可以让修理厂合理预估维修费用,如配件费、手工费等,以此作为理赔依据,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就可以了。倘若要求物价局等鉴定机构进行定损的,在法院诉讼中,保险公司可能不认可,且法院也不支持,那么定损的意义就不大了。

4、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

在法院诉讼时,车主可以修理厂的合理预估维修费用为索赔要求,要是保险公司不予认可的,可由保险公司申请对车辆进行司法鉴定,从而确定车损。

此外,车辆是否修理完成不影响鉴定结果,车主完全可以正常修理后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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