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随笔

认定强奸罪的情形有哪些

2024-06-27
2024年06月27日 | 发布者:朱丽珍 | 点击:44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以从反向来收集相关资料。除开不能认定为强奸罪的情形,其余的大部分就可以认定为强奸罪的情形。法律规定不能认定为强奸罪的情形如下:(一)有些女性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女性


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以从反向来收集相关资料。除开不能认定为强奸罪的情形,其余的大部分就可以认定为强奸罪的情形。法律规定不能认定为强奸罪的情形如下:

(一)有些女性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女性,主动要求或在女性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该性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二)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是强奸的,根据规定,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三)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且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方男子发生性行为的,根据规定,也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四)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夫妻间也会发生一些强奸行为。一般认为,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其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虽然其同居义务是从自愿结婚行为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但只要是婚姻正常存续期间,也应排除该行为构成强奸罪。

我国目前尚未对男性被强奸的情形立法,而且就是司法实践中也没有对此保护的案例。但是很多国家的《刑法》或司法实践早就不强调强奸罪中受害方的性别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朱丽珍
朱丽珍律师 入驻7 近期帮助过:9400 积分:20506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朱丽珍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朱丽珍律师电话(18823484812)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82348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