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涵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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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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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债务必须两个人还吗?

发布者:王涵霆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359人看过

  不是,只有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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