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流氓房地产集团,让租户交了租赁保证金,给租户开了水电卡装修,租户装修完了,这个地产集团把楼卖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地产公司没有和租户签租赁合同。与地产集团前期交涉的过程中,地产公司始终态度强硬、高高在上。结果,庭审后地产公司通过法院联系我方谈赔偿条件,让我倍感意外。地产公司为什么在庭审后转变了一开始的强硬态度呢?根据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在本案中对我方不利,我方预判了对方的预判,调整诉讼策略按照缔约过失责任主张损失。庭审后经过法庭施压,地产公司从最初不赔偿到请求减少赔偿数额,发生了态度转变。我方当事人的损失在本案中得到了补偿。
承办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我的当事人是本地经营窗帘订做的个体户,她用一套位于一楼的房屋存放布匹及客户定制的窗帘成品、半成品。有一天,因下水管道堵塞返水,屋内存放的物品被污水浸没。事后她起诉了整栋楼所有的住户,委托我作为诉讼代理人。开庭前我跟她几次核实相关证据。庭审中其他住户对她的损失以及事件成因不认可,她参加了整个庭审。开完庭两个月后,某天晚上,我收到她的信息“律师你好,我当时过报警,请把报警记录调出来,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