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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打胎致人死亡,承担什么责任?

作者:黄阳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22次举报


李某为了省钱,到一家“私人诊所”,花100元买了 11片“打 胎药服后腹痛不止,3日后因右侧输卵管间质部异位妊娠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赵某有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李某家属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无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法律指引】

《执业医师法》第14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 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L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 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 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法》第336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禾的,处三年以下有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汗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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