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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男方突然去世,女方有权继承男方的遗产吗?

作者:黄阳律师时间:2020年10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09次举报


未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相互之间不能继承遗产。由于我国法律 律不认可事实婚姻关系,所以男女无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久,只要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都属于同居关系。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相互之间是不能继承遗产的。

【法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释(一)》第5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6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 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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