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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立遗嘱给“二奶”和私生子遗产,有效吗?

作者:黄阳律师时间:2020年10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37次举报


丈夫的遗嘱部分无效,其中给“二”遗产的条款是无效的;给私生子遗产的条款是有效的。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即生子)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与生父母之间是直系血亲,且都是公民,所以法律一视同仁。犯错误的是其父母,私生子是无辜的。

当然,私生子要继承其生父的遗产,必须依法确认与生父的亲子关系。

【法律指引】

《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继承法》第10条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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