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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后无任何收入,离婚能得到财产吗?

作者:黄阳律师时间:2020年10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865次举报


妻子虽无任何收入,但丈夫婚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在双方没有类似“分”约定的情况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妻子无生活来源且丧失了劳动能力,根据《婚姻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还应给女方适当的照顾。

【法律指引】

《婚姻法》第17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 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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