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都要产权,就像在拍卖会场竞价那样,谁出的价高就归谁,给对方一半房款;如果一方要产权,就按市价给对方一半房款:如果双方都不要产权,就去拍卖房屋,再分割房款。
【法律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20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 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 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