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由谁使用该房屋;协商不成的,请法院判决使用权归谁。待取得房屋完全产权后,再由双方协议归谁所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房屋。
【法律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二)》第21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由谁使用该房屋;协商不成的,请法院判决使用权归谁。待取得房屋完全产权后,再由双方协议归谁所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房屋。
【法律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二)》第21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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