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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出钱购买的房屋,离婚时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作者:黄阳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72次举报


只要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的约定,就不分割。因为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婚后8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已经作废。

【法律指引】

《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 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第19条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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