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加工厂规定,按日计算工资,男工80元,女工70元。可是岗位和劳动定额是一样的,业绩也相同。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做违反了《宪法》《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
你可以先找工厂领导协商,还可以向所在工厂的工会反映情况。如果无效,就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指引】
《宪法》第48条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权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劳动法》第46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4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