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这份劳动合同中“3年内不得结婚”“5年内不得怀孕”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 《婚姻法》婚姻自由原则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中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你想做这份工作,可以先签合同。因为在合同期内如果出现了 “结婚”或者“怀孕”的现象,在确认违约责任前,首先得确认合同是否有效。此时,不论是劳动监察员、仲裁员,还是法官,都会依法确认这一条款自始无效,就跟你没签字一样。
【法律指引】
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增加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员结 婚、生育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第3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 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 歧视。
第27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62条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