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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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债务都由男方偿还,离婚后债权人有权起诉女方吗?

发布者:朱松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1448人看过

如果债权人起诉的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将财产都给予女方,并约定债务由男方个人偿还,不影响债权人对夫妻双方的起诉,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起诉女方!

当然,债权人基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属性向女方主张并实现权利后,女方可依据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约定向男方追偿。

因为:夫妻离婚时关于共同债务的协议或判决,对外不产生效力,对债权人而言是夫妻间的一种内部约定,只在夫妻内部产生效力,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因此即使离婚后,债权人仍可要求任何一方承担清偿责任。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代为履行清偿责任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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