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发布时间2020-06-15 稿件来源: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根据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19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6527元;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8669元。2019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8322元。2019年我省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下表。
2019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城镇非私营单位 | 城镇私营单位 | |
总计 | 96527 | 58322 |
(一)农、林、牧、渔业 | 51095 | 41772 |
(二)采矿业 | 94090 | 55786 |
(三)制造业 | 86366 | 59317 |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42745 | 55960 |
(五)建筑业 | 69783 | 58541 |
(六)批发和零售业 | 88790 | 55569 |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98468 | 62596 |
(八)住宿和餐饮业 | 51977 | 49447 |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47409 | 68791 |
(十)金融业 | 162687 | 58955 |
(十一)房地产业 | 83674 | 48000 |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71335 | 56207 |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28141 | 61918 |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78242 | 40631 |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64189 | 46156 |
(十六)教育 | 124443 | 53670 |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 128624 | 68748 |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08370 | 54362 |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140128 |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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