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在县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时,由于医务人员工作失误将手术缝合断针遗留于其腹中未取出,后产妇多次前往多家医院检查。两年后产妇入住省医院,查出开放性腹部异物,经过手术取出异物为离断手术缝合针,长度约1厘米。
发生这种事故,患者家属可以怎么办?
朱律师在此向此类不幸的家庭提醒:
1、务必调取全部原来医院的病案材料。
2.可以选择和医院协商,走卫健委,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3也可以跨过第2步,直接到法院起诉,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律师建议直接走第3步,具体原因可以私信。
4无论走2还是3都是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医院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金的计算。
5医疗纠纷案件务必要委托专业的医疗律师办理,毕竟,说服鉴定会的专家,如不懂医学的话,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指出医院的过错的。有医疗纠纷不懂的,可以留下你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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