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释放!”
2026年5月27日下午,当被关押在看守所的高二学生李某拿到释放证明书时,这位被羁押13天的男生,终于走出了看守所。迎接他的,是看守所大门外父母含泪的目光,以及一份沉甸甸的《监视居住决定书》。
从涉嫌强奸重罪被刑拘,到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季志华律师刑辩团队在短短数日内打了一场漂亮的“批捕阻击战”。
这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更是一次对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的精准实践。
临危受命:会见揭开“年龄迷雾”
2026年5月25日,李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此时,距离审查批捕7天的“黄金救援期”结束仅剩3天。
强奸罪,尤其是涉及幼女的案件,历来是司法打击的重中之重。一旦批准逮捕,不仅意味着当事人将继续失去自由,更可能对其学业与人生造成不可逆的打击。
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李某,在逐帧核实案情时,敏锐地捕捉到案情关键细节!
精准发力:法律意见直击犯罪构成核心
抓住这一突破口,辩护律师连夜撰写《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于次日一早递交至检察院。
从主观要件破局、从社会危险性论证,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发力。
双向保护:羁押不是唯一选项
在提交书面意见的同时,辩护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反复强调:对未成年嫌疑人一捕了之,不仅可能造成“错位惩罚”,更可能将其推向交叉感染的深渊。而采取非羁押措施,既能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又能让这个16岁的孩子重返课堂,守住其受教育权与发展权。
最终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最后一天下午,在充分论证研讨后,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李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同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律师手记:每一个少年都值得被慎重对待
一个好的辩护,不是为犯罪行为开脱,而是在事实与法律的边界上,为每一个尚未成熟的灵魂守住公平与救赎的可能。
本案中,辩护律师没有纠缠于定罪问题,而是精准锁定“主观明知”与“社会危险性”两大核心,在程序极限时间内完成了会见、成稿、递交、沟通的全流程作业,最终扭转了案件的走向。刑辩律师的价值,不仅在于法庭上的慷慨陈词,更在于批捕前那几天几夜不眠的研判与奔走。因为我们都清楚:一旦批捕,改变的很可能是一个孩子的一生。
季志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