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实名制的问题,本质上是言论自由及社会诚信、社会秩序的博弈。在价值认同上我们是选择自由,还是选择秩序,无论我们做出什么选择,都能说出自己的一套或一两点理由来。
强行推行网络实名制会不会限制公民的批评建议权及它项言论自由,会不会导致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会不会遭受黑客的攻击,这些问题为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连环隐忧。
其实公民作为理性人,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行使自己言论自由的权利均应当审慎、理性,尽量说真话,创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在宪法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对网络实名制的担忧其实是对公权力的深层次提防,如果权力真的能够做到“在阳光下行使”,那么网络实名制或许不会引发如此大的社会反响,如果政府公职人员没有躲在暗处,公民或许可以更舒畅的表达自己的内心思想。
总之,无论是否实行微博实名制,公民均应当审慎地发表自己的言论,在尊重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同时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和道德的底线;并非不实行微博实名制就意味着可以乱发虚假的、不真实的信息,从而造成社会的混乱和致使他人受到损害,也不应当实行了微博实名制就丧失了言论自由,不敢提出问题、正视问题。如果实行实名制也应当充分考虑用户的信息安全,可以采取第三方保管用户信息并作验证的机制来实现。
微博实名制对于我这种一直主动实名制注册的网络用户是没有任何影响的,我的新浪微博是直接注册为“王学勇律师”的,如果每个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时候能够充分适度考虑对他人及社会造成的影响,那么是否实行网络实名制,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如果政治司法制度本身有一套执行到位的良性法律程序来保障言论自由,那么网络实名与否不会引起人们的种种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