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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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买卖合同后,卖房人又办抵押,法院判房管局违法

发布者:赵云涛律师|时间:2022年09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687人看过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办理了网签手续。卖主之后将房屋进行了抵押。房屋登记部门是否存在错误?办理涉及房屋登记行政案件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前属于住建委下属的,当前属于规自委管理。

北京二中院发布五个涉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典型案例之一:郭某申请撤销不动产变更登记案

 

郭某与房主邱某就涉案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随后办理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手续。之后房主邱某将该房屋进行了抵押,某行政登记机关对涉案房屋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并颁布了被诉他项权利证书。郭某得知后起诉某行政登记机关,请求法院撤销被诉他项权利证书。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行政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审查时没有对此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未能通过其管理的网签系统核查到涉案房屋此前已出售的事实,在未进行必要的进一步核查的情况下,某行政登记机关迳行作出被诉抵押登记行为违反法律规定,遂撤销了被诉他项权利证书。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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