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闹到如今还不收场,真暴露了司法机关的弱智和执法能力。我一直在等待,等待司法机关如何向社会交代,如何向法律负责。你敢判取款者有罪是司法者的无能和弱智。只有判无罪才能证实司法者真正的维护着法律的尊严,树立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本案件能起诉到法院就是混混的表现,反映了公安的低能和检查机关的弱智。谁能想到在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竟然还给取款者判无期?天下笑话就此出来了。接着还会笑话连续。再给判个五年。哈哈,多笑几声有益。还有本人多年来尊重的北京那个知名学府的刑法学教授也来添笑料,竟然出来应声赞同判五年是合适的。
成文的法律没有问题,该从制度上考量我们的司法者和司法制度了。如果司法者有严厉的制度来约束,办错案子一律下课丢饭碗,是否会少了错案?我们在打击罪犯,维护社会规范时,打击错了对象,岂不是在破坏社会规范吗?取款者有错,但不犯罪,公检法支持判罪者该下课回家去吧!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戴晓东律师个人意见,欢迎转载.欢迎商讨电话1336398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