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的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质的提高,尤其是六七十年代出生的这段人,感受最深。他们真实地感受到了通过自己的努力,伴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带来自身的收获。这种通过努力而获得的收获,不但让人们收获了物质上的财富,也让人在精神上感受到了成功的自信与喜悦。尤其是这十几年来,对于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人们,不但彻底解决了温饱,而且买了房了,买了大房子了,买了车了,买了好车子了,电子产品哪个新出来就跟着买哪个,各个好的旅游点现在都人满为患懒得去了。对有些有钱人,真是愁呀,这么多钱向哪儿花呀?这里面的有钱人,有些人从创业初期就几个人合作开始当小老板,有些人是因为干别的有钱的,有钱没地方花了,或者真是为了“人生总要搏几回”,几个人一拍即合,而去当老板的。投资创业,这是一件好事,但是,有些人,老板当着当着就当到监狱里去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往往只注意商业往来的经济风险,根本没想到,他当老板还有刑事风险。下面,笔者就从工作经验中,与亲们分享一下,当民营企业老板要注意哪些常见的刑事风险。
一是涉税类犯罪。当老板的基本都知道不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犯罪的。但是,并不知道当老板还有可能构成其它涉税类犯罪,如有些老板为了拉拢客户或为了获得小额的提成点,为明明不存在的交易开具发票;有些老板在商业往来中为了少交税,把开给客户那一联的发票直接撕下来,把空白的发票交给客户,让客户自己随便填写去,在自己的发票底联上,象征性的填写个小数目。还有些老板,为了少交税或不交税,直接买假发票,然后盖上自己的印章,交给了客户。以上这些行为,一旦达到一定的数额或情节就有可能构成犯罪,而身陷牢狱之灾,有的仅仅做了一次就进去了。
二是贿赂类犯罪。对于小型的民营企业一般不会出现受贿类的犯罪,哪有这好事,老板当着当着,还有人给咱送钱了?但是,由于当前,我国的整体廉洁度不高,属于贿赂类犯罪高发地高发期,一些公职人员不收钱不办事,一些国有大企业的工作人员,个人得不到好处,就不采购你的产品,当老板的没有办法,明知有风险也不得不冒险而为之,这也造成小老板是行贿类犯罪的主力军,有多人因这种事而进去。这些犯罪,有的是因受贿人供述而犯事,有的是一些的合作伙伴,当某天闹矛盾内斗,被主动检举报复而犯罪,尤其是后一种行为,往往让老板们防不胜防。
三是欺诈类犯罪。大伙普遍感觉,现在的中国,诚信度不好,虚假宣传防不胜防,有些老板刚入某个领域时,往往是被欺骗了多次无力维权后,而吃一堑长一智的。从气愤到麻木,再到适应,再到习以为常不以为耻。多数老板还从欺骗中带来了业务和利润丰收,而在这个伴随着欺骗带来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说不好某个时候就触犯了欺诈类犯罪,如合同诈骗罪。
四是侵占类犯罪。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伴随着一些资金往来。对于企业的帐户而言,有基本帐户、一般帐户、临时帐户和专用帐户,而能够取现金的主要是基本帐户,基本帐户在银行属于对公业务,在周末往往还不办公。小企业在经济往来中,往往是不管星期几,都要不休息,所以,为了取款方便、结算方便,或者为了少交点税,往往大量存在着用个人帐户代替企业帐户的情况。当然也就存在未将某些进帐资金交到公司的情况。从个人帐户中直接取现金用到他处的情况,外界一般不会发现,但是,堡垒往往从内部被突破。某天,法定代表人换人了,股东闹矛盾了,互相咬了,往往以职务侵占罪等被追究责任。
五是挪用类犯罪。挪用类犯罪相对于侵占类犯罪要少一些,但是,在资金短缺期间,往往短时间的资金周转就能带来大的收益,这对当老板的诱惑力不小,而作为企业的老板往往又有这种权力,所以,往往就偷偷的冒着风险挪了,后期往往又是因为合作伙伴反目,互相撕咬而犯事。
六是重大责任事故类犯罪。工程质量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安全生产问题无小事,但是,刻意重视这些问题,又会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提高了生产的成本,所以,当老板的虽然都知道安全问题无小事,但是,又多冒着侥幸的心态在抓安全工作。而在安全领域一旦出事,不但会导致大额“破财”,生产停滞,甚至企业因此而关门倒闭,有的还倾其所有,身陷牢囡。
亲们,当老板还会涉及到一些其它犯罪,但是以上这些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看完以上这些内容之后,如果您是老板的话,我相信您自己对照一下都已经后怕了,是的,当老板的,一点风险不想承担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稀里糊涂就把自己送进了牢房,尤其是合作伙伴之间闹矛盾把自己送进去时,那您真有可能到时像祥林嫂一样,见谁都说:“我傻,我真傻,我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