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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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涉外法律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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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软件公司诉深圳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刘庆庆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2日|分类:合同纠纷 |70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原告x软件公司(委托人)系一家外国法人独资企业与被告签订软件许可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软件及技术维护服务,在原告完成交付义务后,被告仅支付了一半合同款项,剩余款项经催讨未果后,委托本代理人起诉追索,法院完全支持了我方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合同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等。

2、点评:本案法律关系并不复杂,然因被告缺席庭审,使得法庭对于案件事实的审理更为严格。基本原告提交的一系列证据,法庭认定双方合同合法有效,案件焦点则聚焦于合同履行上:

1)原告是否完成软件交付?

不同于国内一般货物的直接交付,留存签收凭证。本案则具有国际贸易特点,软件交付是由原告国外母公司以联邦快递邮寄方式交付,并于快递寄出后再以邮件形式发送软件秘钥至被告指定邮箱(收件人及邮箱地址明确载于双方协议及订单上),上述事实由快递查询记录、邮件、双方协议、订单证实,最终由法院认可。

2)原告是否提供了技术维护服务?

根据双方协议、订单约定,原告提供的技术维护服务为开放式服务(如客户自行信息查询,向客服寻求帮助,登录网站进行软件升级等等),并非由原告主动提供服务(如定期上门维护等),不管被告是否使用,这些服务已经存在,该观点亦为法院认可。

3、启示:根据本案情况,有以下几点启:

1)合同履行涉及对接人员、电话、地址、邮件等联系方式的,建议于合同中约定明确,实际履行按照约定执行并留存证据,如快递单写清楚上述信息,并写明物品名称,电子邮件发送至约定邮箱,双方电话沟通后最好再通过邮件、信息等进行书面确认;

2)考虑到日后发生争议诉讼的可能性,建议于合同中约定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支付,以降低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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