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打印遗嘱瑕疵效力的认定
我国《继承法》制定于20世纪80年代,《继承法》中关于遗嘱形式规定仅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及口头遗嘱。由于当时经济水平的限制、民众法律意识淡薄及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较少民众会在生前就通过遗嘱形式来处理财产继承问题,而大部分人在订立遗嘱时也并未严格按照《继承法》中关于遗嘱形式要件的规定进行。
随着时代科技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希望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在生前处理好财产继承问题,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了大量通过电脑打印、手机、相机录音录像等方式订立遗嘱的审判案例,致使司法实务中存在较多争议。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民法典》继承篇增加了两种新型遗嘱形式,分别是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并明确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的要件。
笔者本次主要结合日常办理的此类案件,针对打印遗嘱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民法典》生效前,关于以打印方式订立遗嘱的性质认定。
打印遗嘱是指以电脑或其他设备打印并加以签名而形成的遗嘱,其和《继承法》中的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在某种程度上均有一定相似。故,在《民法典》明确规定打印遗嘱之前,因代书遗嘱、自书遗嘱两者适用形式要件不同,对于打印遗嘱属于代书遗嘱还是自书遗嘱,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
部分学者和法院认为,通过打印方式形成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应当将自书遗嘱作广义理解。以杨立新、陈苇等人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打印仅为书写方式改变,无论是自己打印还是他人代为打印,如果都是依据当事人意思表示打印,又经过遗嘱人确认签名的,其符合实质的自书遗嘱,仅仅需要遗嘱人在打印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可按有效遗嘱对待。根据笔者检索和办理的案件,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就持有此种观点。
亦有部分学者和法院认为打印遗嘱不应当认定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仅限于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不包括通过打印方式形成的遗嘱,并且打印文字可能是遗嘱人打印,亦可能是他人打印,无法区分是否属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容易存在伪造、篡改遗嘱的风险。
二、《民法典》关于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规定。
现《民法典》第1136条明确将打印遗嘱确定为一种新型遗嘱形式,并明确打印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相较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实际适用更为严格的形式要件。
审查打印遗嘱是否有效的核心,并不在于遗嘱如何形成,而在于遗嘱人对已打印好的遗嘱内容是否完全理解并确认,且见证人是否在场全程见证遗嘱人确认遗嘱的过程,在这两个形式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打印遗嘱形式要件才能得到满足,才能被认定有效。
参考以往的审判案例,针对打印遗嘱效力瑕疵问题,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订立打印遗嘱的过程不足两个见证人参与现场见证的。
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签订过程属于打印遗嘱形式要件的关键要件,若无两个以上见证人的,一般打印遗嘱将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实践中,也往往存在见证人未在现场见证,而仅系在遗嘱订立后再将遗嘱拿给见证人签字的情形,此种情况下亦会被认定不符合“现场”这一法定形式要求。但是应当注意到,随着社交软件快速发展,对于在场见证的理解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若见证人通过在线视频等方式见证后再签字的,可否视为现场见证,可能存在一定争议。
(二)见证人未在打印遗嘱上每页签名的。
若见证人未在打印遗嘱上每页签字而仅在最后一页签字的,若有其他材料可以证明见证人对遗嘱签订过程确实进行了现场见证的,并不影响遗嘱效力。若无法证明的,打印遗嘱可能因为不符合形式要件而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三)遗嘱人未在打印遗嘱上每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仅按
指模的。
立遗嘱人签名属于打印遗嘱形式要件的关键要件,其直接表明遗嘱人对已打印好的遗嘱内容完全理解并确认。若遗嘱人在遗嘱上仅有按指模,可能会因为无法确认立遗嘱人对遗嘱内容的完全理解从而对打印遗嘱效力产生较大影响,且根据深圳中院目前所持的观点,其更倾向认为仅遗嘱人按指模不签名的,即使指模是遗嘱人本人所按,也会因不符合打印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而被认定为无效。鉴于此,若遗嘱人因文化程度或者身有残疾等特殊情况无法自己签署名字的,可以通过其它方式订立遗嘱,譬如录音录像的形式。
(四)遗嘱人、见证人未在打印遗嘱每一页注明年、月、日的。
遗嘱人、见证人未在打印遗嘱每一页注明年、月、日的,如果各见证人均能独立地一致证明遗嘱人于设立遗嘱的时间内具有订立遗嘱的意识能力,且在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情形下能够一致证明该遗嘱为立遗嘱人最终的意思表示的,则该打印遗嘱应为有效。
三、关于打印遗嘱的效力溯及力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
力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打印遗嘱的效力可溯及适用《民法典》第1136条。《民法典》实施前订立的打印遗嘱,只要遗产尚未处理完毕的,应该按照《民法典》第1136条的规定来审判遗嘱效力。
综上,遗嘱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有效表达遗嘱意愿的法定遗嘱形式,并严格按照该类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订立遗嘱,如此,才能保证遗嘱人的意志得以执行,在各继承人之间减少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