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金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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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

发布者:田金喜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1045人看过


    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田金喜律师,今天通过华律网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强奸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强奸罪是如何规定的呢?

     强奸罪规定在刑法第八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法律条文:

   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强奸罪的量刑如何确定呢?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到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到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众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在十年到十三年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

   (4)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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