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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就餐随意收取餐具费合法吗?

发布者:姚金炳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 |736人看过举报


几乎每个人都会有机会去餐馆吃饭,可以说,餐馆"的经营行为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前几年,很多餐厅和娱乐场所都标有“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近年来,许多餐厅竟又开始了“餐具收费”。餐厅的种种规定和措施,越来越遭到消费者的质疑,有较真之士,已经开始用法律的武器来“讨个说法”了。

典型案例:

(1)某日,王先生与朋友到湘水之珠大酒楼用餐时,自带了一瓶白酒。餐后,湘水之珠大酒楼向他收取餐费296元,其中含100元开瓶服务费。王先生当场提出质疑,"并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但该酒楼拒绝返还,并出示了一本自己的菜谱。该菜谱中规定,“客人自带酒水,按本酒楼售价的50%收取服务费”,“本酒楼没有的酒水,按每瓶100元标准收取服务费”。王先生无奈,只得诉诸于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责令酒楼方面退还100元的开瓶费。

(2)和同事到北京某餐厅用餐,结果结账时发现收费清单上多出了一项“餐具费用”。后,臧-云律师向北京市"某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餐厅此举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该餐厅主动退还了餐具费,并承诺其所有的连锁店不再收取餐具费。

律师说法:上述两个案件,是近年来在消费者维权领域非常有影响的两个经典案例。在这两个案例中,虽然“禁止自带酒水”和“餐具收费”的表现形式不同。但从根本上来讲,都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其中“禁止自带酒水”,同时也是一种强制消费的行为。虽然这两个案件很小,诉讼标的额不过100元甚至1元,但却关系到所有消费者的利益。虽然目前立法上对这两种行为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从这两个案件来看,司法机关对餐厅的这些行为,是持否定态度的。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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