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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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工伤赔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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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立遗嘱将房产给子女,如何保障子女离婚时最大利益?

发布者:陈剑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2838人看过

父母立遗嘱将房产给子女,如何保障子女离婚时最大利益?


原创作者:北京市婚姻继承法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问题:

您好!陈剑峰律师,我有个哥哥,他今年82岁,嫂子也快80岁了,他有两个儿子。哥哥名下有两套房产,想立遗嘱将两套房产分别留给两个儿子各一套。但问题是,现在年轻人婚姻家庭不大稳定,怕儿子将来离婚被儿媳妇分走一半,问有什么好办法不让儿媳妇分走一半呢?(本案例是真实的,2012年6月7日上午10点在北京市丰台区时村社区义务值班时接待的一位年迈咨询者)。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的确,现在社会年轻人的婚姻家庭没有老一辈儿的家庭稳定。父母亲想立遗嘱将房产给子女,顾虑太多。有什么办法不让儿媳妇或者女婿分走房产的一半呢?

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父母亲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继承时,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仅由其子女一方继承、与其配偶无关的描述的话,那么将来儿子按照遗嘱继承所得房产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子女离婚时,其配偶必将分走一半房产。

要想子女的配偶离婚时不分遗嘱房产,唯一的办法就是:老人在立遗嘱时注明该房产仅由子女一方继承、与其配偶无关或者明确写明其配偶不继承,这样就可以确保子女离婚时的最大利益,配偶无法分走房产了。另外,遗嘱形式建议采取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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