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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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二次手术费由谁出?

发布者:陈剑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5773人看过

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二次手术费由谁出?

问题:

老公在北京市昌平区工作,自从受了工伤到现在已经10个月了,工伤认定了,现在工伤鉴定为八级。老公半年之后要做二次手术取出体内的固定物。现在他原来的老板要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解除劳动关系二次手术的费用该怎么办呢?现在就可以仲裁要求吗?如果做完二次手术,和原来的老板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了,还可以仲裁要求二次手术的费用吗?因为自从受伤后,老板一直没有给发工资,所以我们现在也想尽快拿到钱。老公单位没有给上工伤保险。伤残鉴定已经做完了,单位没有让上班,想与我们解除劳动关系,我们自己也想解除劳动关系。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您好!一般地,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职工就和原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了,工伤二次手术费(一般为取内固定物钢板费用)由工伤者自己出。因为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法律规定了工伤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里面就包括了后续治疗费,而后续治疗费里面就包括了二次手术费用。在北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有6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2010年)职工平均工资即6个月*4201.25元=25207.5元,这两万多做第二次手术取钢板一般是没有问题的。

那工伤职工如何才能让二次手术费由单位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自己又能得到赔偿呢?那就有两个办法:一、暂时不解除劳动合同,等做完二次手术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二次手术费用就由单位出了,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还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二、和单位协商预付了二次手术费才解除劳动合同,要不就不解除劳动关系。

原创作者:北京市工伤赔偿纠纷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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