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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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工伤赔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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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要回孙子的抚养权吗?

发布者:陈剑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2125人看过

    问题:儿子与儿媳妇离异,不知道为什么,儿子也去向不明,可孩子却判给了儿媳妇,作为爷爷,我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回复:您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除非孩子的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见《婚姻法》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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