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某某医学美容医院: 湖南真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喻某的委托,指派我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现依法就贵院对喻某行“鼻唇沟注射物取出术”过程中所存在的服务不当事宜,特向贵院致函如下: 患者喻某某因三年前在外院行“注射材料填充鼻唇沟术”面部不适,于2016年3月29日在贵院行“鼻唇沟注射物取出术”,但术后患者感觉并未产生实际效果,其面部不适仍未消失或得到缓解。本律师认为,贵院此次手术治疗存在以下不当:一、术前过于夸大了手术效果,使患者误信注射物能够清除干净;二、手术切口位置不准确,偏离了病灶区,影响了手术效果;三、患者右唇角略上方留下了疤痕,影响面相外观。 鉴此,希望贵院以人为本,充分体恤患方,友好协商解决此事,以退还医药费为宜,避免陷入僵持和讼累。特此函告。 顺颂商祺
湖南真理律师事务所 李延斌 律师 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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