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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共调解几次?

发布者:吕淮波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交通事故 |16260人看过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 30 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 15 日。在此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2 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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