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姻的不忠诚,是最难以被容忍的失信行为,夫妻之间互相忠诚,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著名武汉离婚律师就男方出轨一事给出了一个案例。
赖某在怀孕期间与第三人肖某到开房时被赖某的丈夫张某撞见,肖某将张某打伤,经医院鉴定,张某构成十级伤残。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随后赖某生下一男孩,经鉴定,张某不是该男孩的生物学父亲。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与赖某离婚、赖某向其支付精神补偿金。赖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支付任何费用。
法院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破裂,准予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赖某作为有夫之妇,违反夫妻间基本的忠实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且肖某将张某打伤至残,严重侵害了张某的人格尊严,也使张某遭受了人身伤害。张某在得知自己倾注心血抚养的孩子并非亲生时,自身心态将受到严重打击,且会受到身边人的非议。因此,张某所受的精神损害是客观存在的,结合张某受损害的后果程度、赖某的过错程度及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判令赖某赔偿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武汉离婚纠纷律师指出,肖某婚内出轨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伤害了赖某的心态,更是助长了不良风气,应当受到法律的禁止。因此法院对于赖某的诉求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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