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西游中,爱你一万年的梗被许多有情人所用。但如果在借据上借题发挥写下借贷期限一万年的煽情话语,在就借款关系产生纠纷时,该不符合实际的期限可以生效吗?近日,武汉著名婚姻家庭纠纷律师、借贷合同纠纷律师就此给出了案例。
宋某在有家室的情况下与彭某相恋并同居。但宋某谎称已离婚。当时,彭某正好经济紧张,宋某便主动转账30万元,并表明这笔钱是其已经取得离婚证的"保证金"。彭某收到转账后打算写欠条给宋某。宋某认为彭某过于见外,便说如果一定要打欠条的话,就打一张一万年的欠条。随后,两人因感情破裂而分手,双方就该30万元产生争议。宋某反复纠缠彭某,要求还钱,宋某又称,如果彭某同意与其保持恋爱关系,30万元可以继续作为"保证金"。彭某不肯,宋某便以该30万元系借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偿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宋某向彭某支付30万元后,彭某接受款项后,宋某表示借一万年,因此理解为不需要彭某偿还,认定为赠与而不是借贷关系。宋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彭某同居,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又要求返还赠与的款项,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宋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宋某全部诉求。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行使撤销权要在一定的情形下,若是不符合法定的相关情形,则不能任意的撤销赠与,民法典认为人有权自由处理自己的个人财产无论自己的主观地位,因此出轨方赠与自己个人财产的行为没有损害到其配偶的利益,所以赠与只是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