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与彭某的男朋友在一起3年了,不久前,彭某俩打算结婚,但是,彭某父亲以男方家里条件差为由拒绝彭某和他结婚。彭某父亲为了打消彭某和男朋友结婚的念头,他代替彭某相亲,最后决定让彭某嫁给一个愿意出50万元彩礼的万某。但是这个人彭某并没有见过也并不喜欢,彭某内心总是觉得父亲就是为了那笔彩礼钱才让彭某嫁人的。彭某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买卖婚姻,这种婚姻是否有效?
所谓买卖婚姻,指的是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方,如其父母,为了索取财物而故意违背他人的真实意愿,强迫他人结婚、包办他人婚姻、侵见他人的婚姻自主权的行为。彭某以上描述的这种情形就属于买卖婚姻。根据相关的《婚姻法》可见,买卖婚姻是彭某国法律所明文禁止的行为,因此买卖婚姻是无效的。此外,受胁迫结婚的,婚后,受胁迫方可以申请撤销该婚姻。所以,即使彭某和万某结婚了,彭某也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到相关机构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旦彭某撤销和万某的婚姻,那么婚姻就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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